风筝是我国鲁班发明的,距今已有2300 多年的历史。在此以前,绝大多数都是传统的“静态”飞行风筝,不能在空中作盘旋、俯冲等高难技术动作。风小、场地小也不能放飞,本实用新型结束了上述的缺欠。多功能动态风筝的主要特征是:品种多、样式新、功能全、技术精、创当今世界一流水平。在2006年12月27日获得了国家颁发的实用新型专利证书。(2005年5月去山东潍坊参观世界风筝展览时还没有一个多功能动态风筝。)该专利获香港国际专利发明博揽会金奖。经香港金诚国际评估事务所评估,认为该专利技术的知识产权价值为9,672,180美金。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实现其在无风的条件下能起飞,在小面积平地上可以放低盘,在2~3级风时,可在空中做盘旋、俯冲、鹞子翻身、蜻蜓点水等高难技术动作。放风筝可以防病治病、强身健体。3~4级风时,在普通的碰上加上一个全自动高空放炮跳伞机和天女散花装置,风筝在高空可自动放炮、跳伞和天女散花。在风筝头上装上风车、钮扣电池、音响装置和小电珠,放飞时可放风车,播放音乐,在夜晚放飞时,还可以启动电珠发光。实现了声、光、电一体化。适用于竞技体育比赛项目。能增加观赏性和趣味性。备注:品种多有各种型号的盘鹰、天鹅、仙鹤、鹞子和飞机风筝等。飞机型风筝又有客机、轰炸机(带4个螺旋桨的)苏27、苏37、美国F14、F15、F16等。) 投产条件 现有的风筝厂或竹制品加工制造厂不需要增加任何机器设备即可投产,主要原材料就是粗竹竿。辅料有布(尼龙绸,迷彩布等)胶、线、颜料(炳稀)技术人员要经过短期培训。 成本及利润评估 150~180人的小厂年生产1.5万只,销售收入1000多万元,成本500万元,利润 500万元。如再生产特制的“碰”及所需其它产品,年利润可达1000万元以上。(一只苏37飞机风筝北京潘园风筝市场作价2450元)。 转让方式及条件 实施普通许可人民币300万元,排它许可500万元,转让(出卖)专利权1000万元。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多功能动态风筝,属体育比赛用具领域,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实现无风条件下起飞,在空中做盘旋等高难度动作。本实用新型包括主骨架、翅膀、风筝头、风筝尾,花式布,其中,所述主骨架长95CM、宽15CM;所述翅膀主膀条长70CM、膀尖宽0.5CM、膀中宽0.5CM、插头宽0.6CM、膀尖厚0.4CM、膀中厚0.5CM、插头厚0.7CM;所述翅膀腿长30CM、宽0.6CM、厚0.5CM;所述翅膀斜支撑长40CM、宽0.4CM、厚0.4CM;所述翅膀葫芦长58CM、宽0.3CM、厚0.4CM;所述风筝头呈上抬状,所述风筝尾宽为40CM、呈后部上翘的扇形,所述花式布平整设置于主骨架及翅膀表面,底边泄风长度为46CM。本实用新型具有很强观赏性和趣味性作用。 |